壹、辦理目的
有鑑於在雲林縣有許多為了自身理想奮鬥的創意工作者,雲林創意設計中心以獎勵的方式補助文創業者進行創新行動,其中創新行動的範圍包含:創新服務、創新體驗、創新商品、服務空間等方案。
貳、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星期四)止
參、名額與金額
總金額為10萬元。本年度甄選名額至少三組,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增加名額或從缺。
肆、申請方式
(一)申請對象:
•對象:於雲林縣從事文化創意發展法第三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第9款至第15款之文化創意產業(即指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藝術家、團體或業者。
(二)申請資格:
1.自然人:凡設籍於雲林縣之二十至四十五歲之國民,即有資格報名。
2.公司行號或組織: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公司組織或商業組織。
伍、補助項目與方法介紹
(一)補助項目:
•創新服務:開發新的服務或業務、新客群。
•創新體驗:開發新的創作、體驗、活動等配套措施之執行項目。
•創新產品:開發新產品或是其周邊。
•服務空間:規劃服務空間並運用。
詳細簡章下載請點此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bHA2-UWQE3022vDlokOV6EKo-SGqMYiG
陸、流程與時間規劃:
項目 | 時間 | 說明 |
訊息發佈 | 即日起 | 公布於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與本活動網站。 |
收件截止 | 112年8月31日 | 申請補助者以email方式寄送至信箱。 |
簡報審查 | 112年9月上旬 | 以email通知提案團隊審查日期,並邀請評委進行現場簡報審查。
簡報時間:10分鐘 統問統答:10分鐘 |
結果公告 | 112 年9月中旬 | 公告通過名單於活動網站,主辦單位亦會致電通知。 |
輔導執行 | 112年9月至10月 | 創新作為執行。若需要修改方向須配合主辦單位訪視,至多二次修改,訪視時間由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與受補助者討論後決定。 |
文創計畫成果展 | 112年10月底 | 配合本計畫展出成果並協助活動推廣。 |
繳交成果資料 | 112年11月5日 | 繳交成果資料 |
驗收與結案 | 預計112年11月 | 經由評審驗收後結案,並撥發剩餘50%補助款項。 |
上述時間,以主辦單位網站與活動網站公布時間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