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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DC【2024青年創新行動獎勵徵選辦法 】在這裡!

2024青創徵選_定稿
【2024青年創新行動獎勵 🚀
我們正在尋找具有創新精神的青年 🌟,無論是在服務、體驗還是產品上,有任何新穎獨特的創意,均可參與 🎉。這是你展示創新才能的機會,獲得專業支援和資源,助你將想法變成現實 💡。立即報名,成為改變未來的創新者!
申請資格:45歲以下的青年個人或團隊
申請截止日期:2024年8月15日
青創獎勵總補助金額:10萬元
徵選簡章下載:https://reurl.cc/ezRylb

壹、辦理目的

有鑑於在雲林縣有許多為了自身理想奮鬥的創意工作者,雲林創意設計中心以獎勵的方式補助文創業者進行創新行動,其中創新行動的範圍包含:創新服務、創新體驗、創新商品等方案。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承辦單位:YCDC雲林創意設計中心

 

參、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8月15日(星期四)止

 

肆、名額與金額

總金額為10萬元。

本年度甄選名額至少三組,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增加名額或從缺。

 

伍、申請方式

(一)申請對象:

  • 對象:於雲林縣從事文化創意發展法第三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第9款至第15款之文化創意產業(即指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藝術家、團體或業者。

 

(二)申請資格:

  1. 自然人:凡設籍於雲林縣之二十至四十五歲之國民,即有資格報名。
  2. 公司行號或組織: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公司組織或商業組織

 

(三)注意事項:

  • 同一件補助提案不得由不同單位重複報名。
  • 報名本補助之提案,為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共同列名為申請者,一人以上以團體資格申請者須過半數符合青年資格(例:團隊人數為五人,需至少三人符合20-45周歲之資格)。
  • 每一人/團體,至多報名一項補助案。

 

(四)申請文件:

  • 【附件一】申請書,需包含申請團隊全員之身分證正面影本,僅證明申請團隊年紀為20-45周歲使用。
  • 【附件二】提案計畫書,包含:計畫目標、創新行動介紹(若是以服務空間規畫為主體之計畫需付空間現況與概念圖)、執行規劃、行銷計畫、預期影響與效果等。
  • 【附件三】青年文創作為輔助簡章甄選切結書。
  • 【附件四】廠商電匯申請書。
  • 可自行選擇是否附上加強說明之證明、文件或影音檔案等。以呈現作品優良的一面,加深評選印象,提高入選機會。

 

(五)結案所需項目:

  • 創新商品開發有實物成果產出者,則至少繳交2件成品提供本中心稽查與推廣用。
  • 【附件五】結案報告書電子檔案。
  • 【附件六】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 相關活動執行之照片記錄(照片需至少10張以上,檔案像素應不小於1 千萬畫素)。
  • 執行過程之PO文至少一篇,設定公開並加註#標記字樣。
  • 資料上傳承辦單位指定雲端硬碟(內容請參考【附件五】之成果審查相關附件)。

 

 

 

 

陸、補助項目與方法介紹

(一)補助項目:

  • 創新服務:開發新的服務或業務、新客群。
  • 創新體驗:開發新的創作、體驗、活動等配套措施之執行項目。
  • 創新產品:開發新產品或是其周邊。

 

(二)經費補助原則與方法:

  • 補助費用總金額10萬元,補助正取3組、備取1組,實際核定金額將依照申請企劃內容評估與調整。
  • 審查後核定金額將分期撥付,第一期款於審查通過後,憑據核撥核定金額50%補助經費。
  • 本案補助費用之期限為核定通過日起,第一期款撥付,餘下50%尾款將在成果報告資料繳交,經審查通過後,檢送領據或發票辦理撥付。
  • 執行期限:核定後至113 年10 月31 日止。成果必須配合本計劃11月認證典禮或成果展共同展出。
  • 檢附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存摺帳戶名稱需與申請單位名稱相同。
  • 核銷撥付款項對象為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公司組織或商業組織。
  • 實體宣傳:凡由本計畫補助之提案,請註明本案由雲林創意設計中心輔導等字樣。
  • 網路宣傳:凡由本計畫補助之網路宣傳請設定公開並標記以下字樣

     #文化部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雲林創意設計中心

  •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召開會議。

 

柒、評比方式與審查標準

(一)評比方式

  • 將於申請截止期限後召開提案方案評比作業(書面與簡報審查)。
  • 提案團隊簡報日期113年8月27日於雲林縣文化觀光處四樓會議室,簡報時間10分鐘,答詢10分鐘。
  • 審查以總分法為排定名次之排序,擇優錄取。
  • 本方案於113年11月30日繳交成果以玆成果審查。

*如因特殊情況,須延後成果繳交期限,應敘明理由並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能辦理延期。

 

(二)審查標準

本中心將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依下列原則進行評比:

  1. 創新性(40%):組織願景與能力、合作模式、創新策略等。
  2. 可執行性(30%):完整度以及現況評估。
  3. 方案發展之未來性(30%):方案發展策略及行銷策略審查。